
战斗机携带的武器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演变。早期战斗机的主要武器是机炮,飞行员靠近敌机、凭肉眼和操控技术进行空战。后来,随着空对空导弹的出现,战斗机的打击精度和作战距离大大提升。特别是超视距(BVR)导弹的发展,把空战的交锋从几十公里扩展到上百公里,有些新型远程空空导弹的宣称射程已超过300公里,例如俄罗斯的R-37M和我国的霹雳-17等。现在的战斗机常常在百公里开外便发射导弹完成打击,然后迅速脱离战场;今年5月印巴空战就体现了高技术条件下的远距离交战特点。这种作战环境下,近距格斗的机会越来越少,配备给近距格斗的导弹也很少被用到,机炮更是鲜有开火时刻。
正因为机炮在实战中使用频率下降,我国歼-20成为全球首款在设计上取消内置航炮的现代战斗机。外界曾注意到歼-20机身左侧有一个小开口,最初有人猜测是航炮弹壳抛出孔,但后来确认那只是机载APU(辅助动力装置)的排气口。歼-20选择不装航炮,既反映了未来战斗机向更注重隐身和远程打击转变的趋势,也显示出我国对歼-20隐身、雷达与武器系统性能的自信。凭借出色的隐身能力、先进的航电与导弹,歼-20在超视距条件下就能对目标形成有效威胁,大幅减少被迫进入近距缠斗的可能。即便被迫近战,歼-20机内与机翼上的短程格斗导弹(如霹雳-10)仍能提供自卫能力。
展开剩余75%不过,取消航炮的决定也引发了一些担忧。部分网友认为:如果在一场激烈持久的战斗中,歼-20先发的超视距导弹被敌方反制或耗尽,机内和机外携带的格斗导弹也发射完毕而未能击落对手,那么没有航炮将使飞行员在近距遭遇战中处于劣势。这样的担忧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战场形势瞬息万变,任何一种武器都可能出现失效或弹尽的情况。
针对这些疑虑,近期有报道展示了机载激光武器正在列装或试验的画面。节目中以某款战机(画面示例为歼-11)挂载在机翼下方的圆锥形吊舱为例,文字说明标注该吊舱为激光武器吊舱。虽然节目中使用了一些CG效果,但展示的信息表明:激光武器系统已经进入我军的研制与装备序列。今年公开亮相的LY-1大功率激光系统、某型登陆舰上搭载的舰载激光以及用于反无人机的坦克激光武器,都说明激光武器在海、陆、空方向上的应用正在扩展。这次关于机载激光吊舱的报道,进一步表明激光武器正从单一平台向多种主力装备延伸。
与导弹相比,激光武器有几项显著特点:首先,激光打击命中取决于束定点的稳定与照射时间,理论上命中精度非常高;其次,激光束传播不依赖导引头,不会被常规的导弹制导干扰或诱饵直接欺骗;再者,激光以近乎光速传播,攻击本质上具有“即时命中”的效果——一旦锁定并照射足够时间,目标难以规避。当然,激光武器也有技术挑战:低功率无法对目标造成致命破坏,而高功率系统对平台的供电、散热与体积提出了很高要求。要在飞行器上集成大功率激光,必须解决电力供应、能量管理和冷却等工程难题。
近年来我国在激光武器领域取得了不少进展。已有出口型号投入实战使用并取得防御无人机等目标的良好表现,国内最新研制的地面与装甲平台(如某型主战坦克)也开始配备反无人机激光武器。这些实例表明,我国对激光器输出功率、稳定性以及实战应用方面已做出突破,使得中小功率激光系统具备实际杀伤或功能性破坏目标的能力。一旦地面或装甲平台能够满足激光武器的能量需求,动力与散热条件更优的战斗机更有可能搭载更大功率的机载激光系统。
从作战用途看,央视报道中出现的机载激光吊舱更像是一种用于近距或视距内交战的补充武器。它能够在短距离格斗中作为格斗导弹之外的即时反制手段——比如烧毁对方传感器、破坏无人机结构或直接对脆弱部位造成损伤。随着激光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功率提高,未来激光武器有望在视距内空战中承担更重要的角色,甚至部分替代传统的近距格斗导弹。
对于歼-20这一没有内置航炮的机型来说,采用外挂式激光吊舱是一种理想的补救方案。因为激光吊舱通常以外挂挂架方式安装,飞机可以根据任务需求灵活挂载或卸下,不像内置航炮那样占用机体内部空间、增加结构和重量负担。报道中所示的激光吊舱外形与一枚空空导弹体积接近,这意味着对飞机的整体隐身特征影响不会很大,且对飞行性能和载荷布局的影响相对可控。
综上所述,随着远程导弹与隐身技术的发展,航炮在现代空战中的作用被弱化,歼-20取消内置航炮反映了这一趋势。但激光武器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为无需内置航炮的战斗机提供了新的近距防护手段:在不牺牲隐身与飞行性能的前提下,通过挂载激光吊舱补强近距作战能力,既能保留远程打击优势,也能在必要时提供即时、高精度的短距反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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